清代地理志書研究(出書版)TXT免費下載,華林甫 生番,廣西,最新章節全文免費下載

時間:2018-09-01 20:27 /校園小說 / 編輯:劉辯
主角是生番,廣西的小說是清代地理志書研究(出書版),這本小說的作者是華林甫傾心創作的一本軍事、戰爭、歷史小說,書中主要講述了:(一)鳳山縣圖說(按:原箋缺。又,圖說文字中未涉及圖中繪出的“南狮湖新界”及加洛堂、南

清代地理志書研究(出書版)

小說主角:生番廣西

小說長度:中長篇

更新時間:02-23 08: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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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地理志書研究(出書版)》章節

(一)鳳山縣圖說(按:原箋缺。又,圖說文字中未涉及圖中繪出的“南湖新界”及加洛堂、南湖、東湖等處“請”的文字記載,由此推斷,鳳山縣一段圖說除缺“鳳山縣圖說”題箋外,還應缺上述有關文字。)

1.橫山頭、大茅埔二處現丈園二十八甲一分四釐九毫七絲六忽。該處透山近生番,仍應照舊墾。

2.埔姜林原設隘藔一座,派放索社番隘丁四十二名,給園地四十七甲二分,以資守隘糧。其地俱在隘藔及左右兩旁界內,應請照番地番耕免其升科。

3.橫山莊現丈園六甲二分七釐。該處透山曲,生番時常出沒,應請仍照舊界墾。(按:“□”內之字原殘,或缺,系作者據文意補。下同)

4.糞箕湖原設隘藔一座,內派茄藤社隘丁二十一名,給園地二十二甲六分,以資守隘糧。其地俱在隘藔及左右兩旁界內,應請照番地番耕免其升科。

5.石崗邊現丈荒埔一十四甲九分六釐□絲六忽,又丈毛獅獅隘丁越墾界外園一□。該處近山,接連生番,應請照舊界墾。(按:“□”表示原字殘缺,又無法補寫者。下同)

6.毛獅獅原設隘藔一座,內派茄藤社番隘丁四十二名,給園地四十六甲六分,以資守隘糧。其地在隘藔及左右兩旁界內,應請照番地番耕免其升科。

7.加匏朗原設隘藔一座,內派舶利利社番隘丁二十一名,給園地二十四甲八分,以資守隘糧。其地俱在隘藔歉厚左右兩旁界內,應請照番地番耕免其升科。

8.萬巾莊原設隘藔一座,內派舶利利社番隘丁二十一名,給園地二十四甲二分,以資守隘糧。其地在隘藔歉厚左右兩旁界內,應請照番地番耕免其升科。

9.新東原設隘藔一座,內派下淡社番隘丁二十一名,給園地二十四甲六分,以資守隘糧。其地在隘藔歉厚界內外毗連處所,應請照番地番耕免其升科。

10.新莊仔莊現丈園一十九甲八分四釐。該處直透南坪,近生番,應請仍照舊界墾。

11.南坪溪墘現丈埔地四十三甲二分一釐一毫一絲。該處生番不時出沒,應請仍照舊界墾。

12.南崁林現丈埔地一百二十三甲六分零二絲。該處生番不時出沒,其地俱屬磽确沙礫,社番零星栽種,多無收成,應請仍照舊界墾。

13.雙溪原設隘藔一座,內派阿猴社番隘丁四十名,給園地四十六甲二分,以資守隘糧。其地在北坪溪墘圳內、隘藔歉厚及左右兩旁界內,應請照番地番耕免其升科。

14.大路關原設隘藔一座,內派阿猴社番隘丁二十名,給園地二十三甲二分,以資守隘糧。其地在隘藔歉厚界內外毗連處所,應請照番地番耕免其升科。

15.加臘埔原設隘藔一座,內派武洛社番隘丁二十名,給園地二十二甲,以資守隘糧。其地在隘藔及左右兩旁界內,應請照番地番耕免其升科。

16.六皆藔連小地名獅仔頭、鹽仔林、大坪、番仔園、溪西等處現丈田二百三十一甲六分四釐九毫八絲一忽,又丈園一百二十四甲二分六釐四毫六絲二忽。該處離內山只隔一溪,生番時有出沒,應請墾,仍於舊界立碑示

17.毒隘(按:圖中作“毒溪隘”)原設隘藔一座,內派搭樓社番隘丁二十二名,給園地二十五甲,以資守隘糧。其地在界內龍杜寇,應請照番地番耕免其升科。

18.竹仔門、上坑仔、刣犬坑(按:圖中作“刣大”)、北埔、柳樹潭、龍角塘、下坑仔等處現丈田四十三甲四分九釐八絲。該處透入內山,生番不時出沒,應請仍照舊界墾。

19.龍埔現丈蕭紹勳等民耕田九十一甲九分七釐三毫七絲五忽。該處離生番尚遠,應請准予墾耕。今於獅仔頭山立定界碑,以山為界,歸武洛社番報升。

20.糟坑現丈田二甲八分四釐五絲八忽。該處透入內山,應剔出界外墾。今於大坪匠藔(按:圖中作“大坪山匠藔”)立定碑,以山為界。

21.月眉莊連小地名寨仔、六張犁、莿仔藔、莿桐坑等處現丈陳敬、陳寧光、曾升生、黃岑等共耕田三百零七甲九分八釐六毫二忽,內民耕田二百六十七甲三分四釐九毫四絲九忽,又黃忍等番耕田四十甲六分三釐六毫五絲三忽;又丈鄭林、陳福如等民耕園七十四甲二分一釐二毫四絲七忽。該處離生番尚遠,以莿桐坑山新碑為界,應請準墾,歸搭樓社番報升。

22.秀彰坑現丈園一十六甲三分六釐三毫一絲九忽。該處透入內山,應請墾。

23.大藍莊現丈林偵、薛韜等民耕園四十六甲三分九釐八毫七絲一忽。該處離生番尚遠,以溪墘為界,應請準墾,歸搭樓社番報升。

以上鳳邑丈過應歸番報升田三百九十九甲九分五釐九毫七絲七忽;共丈過歸番報升園一百二十甲六分一釐一毫一絲八忽;共丈過應田三百七十二甲八分九釐三毫九絲七忽;共丈過應園二百四十一甲三分二釐五毫五絲六忽;共丈過應埔地一百八十一甲七分七釐七毫八絲六忽。另丈過原給十隘隘丁園地三百零六甲四分,系毗連界內外隘番自耕之地,請免升科,仍給番耕,以充糧,以資守禦。

(二)臺灣縣圖說

1.太平莊即林歐連小地名王登界、上北、下北、檨仔等處現丈李祖等民墾田九十二甲三分七釐七毫六絲八忽,民耕園三百五十甲零三釐二毫二絲九忽;未墾荒埔六十一甲八分七釐二毫五絲五忽。該處原系界內荒埔,毗連界外,開墾未成,現在奉文清釐,請就現佃丈寔甲數照例升科。

2.六張犁連小地名東方木、燒羹藔、中隘、隘等處現丈張奇等耕田五十九甲一分六釐九毫三絲一忽,內民耕田二十九甲五分零五毫,番耕田二十九甲六分六釐四毫三絲一忽;園三百五十一甲五分二釐七毫八絲五忽,內民耕園二百二十三甲九分三釐零七絲九忽,番耕園一百二十七甲五分九釐七毫零六忽;未墾荒埔九十一甲六分一釐八毫二絲二忽。該處離生番尚遠,應予墾耕。以淡溪邊為界,歸大傑巔社番報升。

3.田螺堀連小地名梨仔坑、樹林、柑仔林、花園等處現丈陳笨等民耕田八甲九分九釐二毫八絲七忽;園一百二十五甲九分三釐三毫三絲四忽,內民耕園一百二十甲七分四釐五毫五忽,番耕園五甲一分八釐八毫二絲九忽。該處離生番尚遠,應予墾耕。今以淡溪邊為界,歸大傑巔社番報升。

4.民安坡即金倚一處現丈李煜等民耕田七甲零四釐一忽,民耕園三甲三分七釐七毫零八忽。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今以金倚山為界,歸大傑巔社番報升。

5.龍潭一處現丈姚惠等民耕田一十四甲四分二釐八毫七絲三忽,民耕園一十甲六分零一毫五絲四忽。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今以龍潭為界,歸大傑巔社番報升。

6.東方木山一處現丈蔡院等民耕田四十七甲九分九釐四毫六絲四忽,民耕園三十八甲一分零三釐七毫五絲五忽。該處離生番尚遠,今以東方木山為界,歸大傑巔社番報升。

7.石門坑隘一處現丈郭子勇等民耕田一十一甲零八釐零二絲五忽,民耕園三十一甲九分零九毫四絲。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今以石門坑山為界,歸大傑巔社番報升。

8.頭重埔、二重埔、三重埔等處現丈新港社番大里撓等墾園五十七甲八分。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今以各該處山為界,歸新港社番耕管。

9.尋仔藔連小地名苦苓、南莊、北莊等現丈林叚等民耕田五十一甲九分四釐五絲一忽,園一百三十四甲零一釐八毫一絲五忽。該處離生番尚遠,系屬應墾。今以各該處山為界,歸新港、卓猴二社番報升。

以上臺邑共丈過界內應歸業戶報升田九十二甲三分七釐七毫六絲八忽,園三百五十甲零三釐二毫二絲九忽;未墾荒埔六十一甲八分七釐二毫五絲五忽。以上共丈過界外應歸番分別報升田二百甲零六分四釐六毫三絲二忽,園七百五十三甲三分四毫九絲一忽;未墾荒埔九十一甲六分一釐八毫二絲二忽。

(三)諸羅縣圖說

1.山衫林、糞箕湖、舊匠藔、大傑嶺、新莊等處現丈張甫等墾田一百零五甲四分二釐七毫二絲八忽,內民耕田九十八甲六分二釐二毫四絲八忽,番耕田六甲八分零四毫八絲;園七十六甲零九釐二毫七絲八忽,內民耕園三十七甲七分零二毫三絲八忽,番耕園三十八甲三分九釐四絲;未墾荒埔一十六甲三分四釐六毫四絲。該處離生番尚遠,應請準墾。以大傑嶺山設立新界,歸內優社番分別報升。

2.邦蔚現丈田一甲二分二釐七毫三絲六忽,園一十三甲五分九釐六毫,未墾荒埔三十四甲四分四釐。該處近內山,生番出沒,應劃出界外,永遠墾。以大傑嶺山為界。

3.败谁磜、十張犁、八張犁、蜈蜞潭、匏仔藔、芎蕉等處現丈徐標等墾田三十四甲四分三釐五毫三絲九忽,內民耕田二十四甲八分八釐八毫八絲三忽,番耕田九甲五分四釐六毫五絲六忽;園五十四甲零九釐一毫五絲八忽,內民耕園四十甲零二分三釐三毫六忽,番耕園一十三甲八分五釐八毫五絲二忽;未墾荒埔五十八甲七分四釐。該處離生番尚遠,應請準墾。以芎蕉立碑,歸內優社番分別報升。

4.竹頭崎、南藔即五埔(按:圖中作“五埔即南藔”)、北藔即四埔(按:圖中作“四埔即北藔”)、三埔即頭二重埔(按:圖中分作“頭埔”、“二埔”、“三埔”。疑原文應為“三埔即頭二三重埔”,漏書“三”字。或將其“即”字改為“及”字,作“三埔及頭二重埔”亦通。)等處現丈賴振等墾田三十八甲一分七釐八毫六絲二忽,內民耕田三十四甲八分二釐九毫八絲二忽,番耕田三甲三分四釐八毫八絲;園一百三十八甲三分六釐八毫六忽;未墾荒埔二十六甲三分七釐三毫三絲一忽。該處離生番尚遠,應請準墾。以頭埔山立為新界,歸內優社番分別報升。

5.茄茇現丈田五甲二分三釐八絲,園四甲五分五釐四毫四絲,荒埔三甲二分六釐七毫二絲。該處近生番,應請永行墾。以茄茇舊界碑為界。

6.姜藔連小地名社藔(按:圖中作“社”)、社藔(按:圖中作“社”)、竹林、崁仔、番仔坑、陳臣崎、新莊、壇溪等處現丈楊接蘭等墾田七十九甲七分一釐八毫一絲,園一十八甲一分八釐八毫六絲三忽。該處離生番尚遠,應請準墾。以姜藔山立為新界,歸阿里山社番報升。

7.密機莊連小地名大埔莊、石頭埔、番仔路、埔尾(按:圖中作“埔尾莊”)、啄败构藔、桃仔園、金倚(按:圖中作“金倚莊”)、金獅藔、阿□泉、山豬塭等處現丈羅劍等墾田五十七甲五分三釐五毫八絲四忽,園七十七甲零六釐五毫八絲一忽,未墾荒埔四十五甲零六釐八毫八絲。該處離生番尚遠,應請準墾。歸阿里山社番報升,於大埔莊立定新界。

8.大草埔連小地名小草埔、南坑、跌猴、九芎坑、大湖內、尖山坑、新莊、黃竹坑等處共丈田六十九甲四分二釐九毫,園一百零六甲三分三釐二毫。查於康熙、雍正年間未定界以,經曾郭張墾升,賣給翁應瑞,旋又墾闢,先報升。數現在已於翁雲寬抄封案內入官估

9.中坑莊、直坑等處現丈薛文璣墾田三甲五分八釐七毫,園一分五釐六毫。該處離生番尚遠,應請準墾。歸阿里山社番報升,均以大草埔山為界。

10.軍工藔現丈田二十二甲六分五釐五毫,園二十甲零八分七釐八毫,未墾埔地二十一甲五分二釐五毫六絲。該處近生番,應請墾,以大溪為界。

11.熬酒桶頭(按:圖中作“熬酒桶莊”)、炭窯(按:圖中作“炭窯莊”)、溪洲(按:圖中作“溪洲莊”)、芊蓁侖、過溪(按:圖中作“過溪莊”)、木瓜潭、詔安藔、灣角潭、東坑等處現丈許贊等墾田六十三甲二分四釐二毫二絲四忽;園六十三甲六分一釐九毫三絲二忽,內民耕園六十三甲一分二釐九毫七絲二忽,番耕園四分八釐九毫六絲;未墾荒埔五甲五分零八毫四絲。該處離生番尚遠,應請準墾。以三坪山為界,歸阿里山社番分別報升。

12.不知椿連小地名柴藔(按:圖中作“柴藔莊”)、泉州藔、田仔內、德化藔、柯仔坑、鯉魚尾等處現丈江等墾田五十三甲八分四釐五毫六絲八忽,園三十七甲五分四釐五毫五絲八忽,未墾荒埔一十九甲七分九釐八毫七絲二忽。該處離生番尚遠,應請準墾。以鯉魚頭山為界,歸阿里山社番報升。

13.加走藔連小地名二坪、三坪等處現丈田二甲二分一釐六毫八絲,園一十甲零三分九釐六毫八絲。該處近生番,應請於三坪山立新界,界外永行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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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地理志書研究(出書版)

清代地理志書研究(出書版)

作者:華林甫 型別:校園小說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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